您现在的位置: 新闻中心>>公司新闻>>正文公司新闻
市纪委出台"八个严禁" 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
发布时间:2016-9-14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8日,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市纪委指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节日期间,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三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五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等活动安排;六是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七是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八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关注"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当好节日期间的移动"摄像头",进一步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要穷追不舍、动辄则咎、严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 市纪委监察局将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各单位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