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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28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整治"四风"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强调如下:
一、强化自律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态度和决心,切实增强反对"四风"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禁止各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及商业预付卡等;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及利用电子商务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二、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履职尽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持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明纪律、提要求,强调纪律规定,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坚持靶向思维,针对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机关单位食堂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工会经费使用,私车公养,违规公务接待等方面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一把手"要发挥好"头雁"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搞任何变通。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三、强化执纪问责,严抓责任追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具体问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纠正"四风"工作的高压态势。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运用好"一网一微"等举报平台,方便群众实时举报。各县市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采取扎实措施,盯住重点领域、基层单位、关键岗位、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