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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党委、纪委: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守责任担当,强化压力传导。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年节假期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实施办法》和市《具体办法》,及早研究部署,迅速贯彻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本地本单位"四风"方面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个方面问题,组织开展好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活动;要加强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摒弃特权思想,强化自律意识,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执行纪律规定,促进风化俗成。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上,节假期间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三是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六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七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八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十是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监督执纪,严格责任追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表现、新动向,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的力度,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充分用好"一网一微"等举报平台,方便群众实时举报。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四风"突出问题,县市区纪(工)委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好专项检查活动,督促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各派驻纪检组、企事业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将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14-12388 15072012388
网站举报:市纪委官方网站(http://www.hsjwjc.gov.cn/),点击"举报投诉";
微信举报:关注市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廉黄石" (hsjwjc),点击"在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