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闻中心>>公司新闻>>正文公司新闻
黄石通报7起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7-09-24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1.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时任大冶市公安局还地桥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陈钢锋,未严格按照要求深入一线督促落实黄赌毒案件检查工作,工作安排仅停留在口头部署上,对辖区内古塘湖生态园长期存在吸毒违法活动打击不力。陈钢锋被免去还地桥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职务,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 2017年5月23日晚,黄石市黄石港区值班人员赵勇未严格履行紧急重要信息报送要求,迟报重要信息,且在事后擅自以个人名义向市委总值班室报送情况说明,造成不良影响。赵勇被调离工作岗位并通报批评处理。
3.铁山一中原党总支委员、校长李建新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挥霍浪费,并对已经清退的违规津补贴再次进行补发。同时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李建新被免去铁山一中党总支委员、校长职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 2013年11月15日,黄石园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向下陆区规划分局提出申请,为其未批先建的扩建工程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任市规划局下陆分局局长张建新审核把关不严,在市规划局专题业务办公会上未如实汇报,且在赴现场勘察后未提出有关处理意见,致使该违法建筑获批《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张建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 2016年5月,阳新县文物局工作人员胡焱平在担任李衡石故居修缮工程甲方代表期间,违反规定为施工方代购建筑材料,与施工方共计结算材料款2.74万元,实际花费为2.54万元,赚取差价0.2万元。胡焱平受到警告处分。
6. 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时任大冶市罗桥街办吴天铺村党支部委员甘名法,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向被征地农户多发放征地补偿款合计112万余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本应支付给农户的征地补偿款160万元,用于购买商业理财产品,非法获利7767.12元。甘名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 2015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汪仁镇徐斌村村委会擅自决定在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时,按每次会议40元/人标准向参会对象违规发放津贴,共计10800元,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徐济强,村党支部委员陈洪意,村党支部委员、出纳徐六新等村委会干部各领取160元。此外,徐六新伙同徐斌村一组组长徐尤香以购买垃圾桶名义侵占集体资金2625元,徐六新分得1000元,徐尤香分得1625元。徐济强、陈洪意、徐尤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六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